很多人都不怕骗子找上自己,就怕骗子找上身边人,特别是自家老人。我们不得不承认骗子的“洗脑”功力,有一种绝望是,你反复劝说,但依旧阻止不了老人相信骗子。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先来探讨一下:为什么老人会这么“不听劝”?一、老人为什么“不听劝”?1.玻璃心。大多数人天生就对外界的劝说行为抱有反感,因为几乎人人都有一颗“玻璃心”。加上被骗的人本身就处于一种微妙的心理状态,这让他们的“自尊”一碰就碎。当你尝试告诉老人他被骗了时,必然需要询问他们具体的细节。比如:他们都对你说了什么?做了什么?你把银行卡给他们了吗?他们向你要了多少钱?面对这些问题,老人第一反应就是你是不是怀疑我被骗了?是不是觉得我很愚蠢?即使他反驳不了你的说法,但内心仍旧在抵触这种对自我的贬低。就算他已经开始怀疑骗子,心理防御机制会让他咬死也不承认自己被骗了。2.维护形象。很多人小时候都听长辈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吃的盐比你吃的饭还多,听我的准没错。”这是对自身丰富阅历的肯定,等上了年纪,他们依旧会认为自己拥有正确的判断和认知。老人并非骗子说啥就信啥,而是在经过了认真思考和再三衡量之后,才选择了相信骗子。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他们在后续察觉到了不合理的苗头,也不会声张,甚至会主动帮骗子进行合理化解释。这种行为同时也是在为自己的选择辩护,只有这样,才能维持自身精明的形象。3.沉默成本。有些人对“沉没成本”这个词可能有点陌生,它是指那些已经付出且不能收回的成本,包含时间、金钱、精力等。当老人发现自己被骗时,往往已经投入了一些资金,这时,如果他们听劝收手,前期的投入就彻底“打水漂”了。由于不甘心又不愿放弃,很多人便会倾向于继续付出,最终损失更多。4.思维僵化。灵活的思维本就少有,没有多少人能做到在不同情境下去分析事件之间的因果。更别提早已被时代抛弃,认知在最近几十年几乎没有更新的老人。都知道,骗子对待老人,比亲生子女还亲,而思维退化的老人非常容易进入“刻舟求剑”的误区。最终出现“他对我好,所以他介绍的保健品/推荐的投资也很好”的情况。5.骗子离间。还有些时候,老人与家人之间的隔阂源自于骗子不断的挑拨,比如“儿女之所以不让你买我们的保健品,是想等你死了分钱”、“他们不想你好,就断绝关系、拉黑他们”......恶劣程度令人发指。分析完了以上原因,接下来就是如何将老人从骗子手中拯救出来的问题。二、如何拯救老人?1.围魏救赵。很多老人被骗子吸引的原因是平时无聊没事做,所以要学会转移老人的注意力。比方说带老人去跳广场舞,有了爱好就没时间被骗了。也可以带老人出去旅旅游,在放松的环境下人的理性更容易回归。2.旁敲侧击。骗子们很喜欢讲故事,我们也能讲。没有什么比现实的例子更能触动人,你可以多讲一些身边朋友、同事、其他老人被骗的惨烈故事,细节越真实越好,侧面提醒自家老人。3.借力打力。虽然你的话老人不爱听,但权威和专家的表达对他们可好使了。当你看到了权威媒体对骗局的分析讲解,直接甩到家族群里。要是他们想投资理财了,就找这个领域专家的观点,来说给他们听。4.釜底抽薪。在保证老人的日常消费的同时,切断老人的经济来源。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老人手上没钱,被骗的可能性自然大大降低,骗子看老人身上没有“油水”可捞,慢慢也就放弃这个目标了。5.借花献佛。如果老人用微信,就让他们关注【终结诈骗服务平台】的公众号和太原市反诈骗中心公众号。骗子们用歪理邪说“洗脑”,我们就要用专业知识以正视听。说了许多,但最关键还是多陪伴家中的老人,并且鼓励他们多社交,多渠道地接触社会,不要让他们被时代抛弃,这样很多骗局就会被他们一眼识破!来源:太原市反诈骗中心
2015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利。今天,让我们一起来学习金融消费者的八项基本权利吧。一、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采取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二、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三、保障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的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四、保障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金融机构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五、保障金融消费者依法求偿权 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六、保障金融消费者受教育权 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七、保障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 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因金融消费者性别、年龄、种族、民族和国籍等不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八、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意见》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坚持严厉打击、依法办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坚持打防结合、防范为先,强化预警劝阻,加强宣传教育,坚持科技支撑、强化反制,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提升技术反制能力,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加强行业监管,强化属地管控,坚持广泛动员、群防群治,发动群众力量,汇聚群众智慧,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贡献。 《意见》要求,要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形成打击合力,提升打击效能;坚持全链条纵深打击,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以及上下游关联违法犯罪;健全涉诈资金查处机制,最大限度追赃挽损;进一步强化法律支撑,为实现全链条打击、一体化治理提供法治保障;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积极推动涉诈在逃人员通缉、引渡、遣返工作。 《意见》要求,要构建严密防范体系。强化技术反制,建立对涉诈网站、APP及诈骗电话、诈骗短消息处置机制;强化预警劝阻,不断提升预警信息监测发现能力,及时发现潜在受害群众,采取劝阻措施;强化宣传教育,建立全方位、广覆盖的反诈宣传教育体系,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形成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 《意见》要求,要加强行业监管源头治理。建立健全行业安全评估和准入制度;加强金融行业监管,及时发现、管控新型洗钱通道;加强电信行业监管,严格落实电话用户实名制;加强互联网行业监管;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用户三级责任制;建立健全信用惩戒制度,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违法犯罪人员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意见》还要求,要强化属地管控综合治理,加强犯罪源头地综合整治。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力量资源,建立职责清晰、协同联动、衔接紧密、运转高效的打击治理体系。金融、电信、互联网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各地要强化落实属地责任,全面提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能力水平。来源:新华社
如果有人告诉你:“你的健康码、检测报告、流调异常。”你是不是心慌了?如果有人告诉你:“可以快速核酸检测,不用排队。”你会不会选择“私人渠道”?如果有人告诉你:“我手里有新冠‘特效药’。”你想不想买一盒试试?其实,这些都有可能是假借疫情防控名义的新型诈骗手段。当前,疫情反复,社会各界积极投身防控工作,在大家齐心抗疫期间,不法分子却以“疫”之名借机敛财,千方百计实施诈骗。人民网整理了一些借疫情防控名义诈骗的手段,教你快速识别这些小伎俩。冒充流调人员骗局不法分子自称“流调人员”或“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给市民打电话或群发短信,谎称市民是密接或次密接人员,要求其积极配合防疫工作,发送链接向市民索要包括身份证、银行账户、手机号在内的个人信息,并以大数据平台发送信息确认为由骗取银行转账验证码来实施诈骗。提醒:防疫工作人员在进行流调时,不会询问与疫情防控无关的个人隐私信息,也不会给被调查人发送任何链接或二维码,更不会要求被调查人输入银行卡或密码等信息。声称健康码异常骗局不法分子伪装成“疫情防控中心”或“卫健委”工作人员,谎称市民健康码、检测报告、流调异常,要求市民前往公安机关核查。攻破市民心理防线后,不法分子主动提出将电话转接至“公安局”,以清查资金洗清嫌疑为由诈骗钱财。提醒:公安机关不会线上办案,更不会与涉案人员有金钱往来,以涉拐、经济犯罪、非法提取社保或阻碍疫情防控等理由要求清查资金的行为都是诈骗,务必警惕。冒充熟人,自称“染病人员”骗局不法分子事先获得市民的联系方式,随后伪装成市民身边的亲属,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谎称自己感染了新冠病毒,现要求市民向指定账户缴纳所谓的“住院费”“治疗费”“医疗费”等实施诈骗。提醒:接到熟人通过短信、微信等形式发送的转账请求,或询问银行卡、网银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时,须时刻保持警惕,要设法核实对方身份后再做决定。冒充疫苗普查调查员骗局不法分子伪装成“疫苗接种普查调查员”或“回访员”,以社区工作人员的名义让市民添加微信好友,再将市民拉入微信群。然后,不法分子在群内发布刷单、赌博等违法违规信息,通过“一单多任务拒返佣金”“流水不足无法提现”等套路诈骗钱财。提醒:刷单是违法行为,网赌十赌十输,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不法分子多通过手机号码添加好友,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虚假预约疫苗接种骗局不法分子冒充“疾控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发送虚假的新冠疫苗接种信息,引诱市民点击含木马网址的虚假链接,套取个人信息实施诈骗。提醒:收到有不明链接的手机短信,千万不要点击。谎称可快速核酸检测骗局有的市民着急做核酸检测,怕麻烦、不愿意排队,盲目相信有核酸检测的“快速通道”。不法分子就以“加价最快半小时拿到核酸检测结果”为名,对他们实施诈骗。提醒:核酸检测没有“快速通道”,不要轻信网络上的小道消息和所谓的“私人渠道”。卖“特效药”骗局不法分子利用人们对病毒的恐惧心理,冒充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等,谎称有特效药,诱导前往钓鱼链接购买,从而获取银行卡信息实施诈骗。提醒:目前,还没有什么所谓的特效药可以完全治疗新型肺炎,若碰到向你发短信或电话推销药品的,一概不要相信。要密切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买、不信任何特效药,不信非专业机构信息。如果身体出现不适,要第一时间去正规医院寻求帮助。冒充电商“退款”骗局受疫情影响,很多电商选择了延迟发货或退款,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购买大量网购信息,给市民打电话或发短信,冒充电商,谎称市民的订单受疫情影响或处于疫情风险地区,导致延迟发货,需要市民按指引操作,进行“退款”。不法分子会以“避免商家信誉受损”为由,要求市民离开正规交易平台,添加市民QQ、微信、支付宝等,套取市民银行卡账号、密码、短信验证码等重要信息,或发送钓鱼网站链接、二维码等方式转走市民钱款。提醒:如果接到商家称产品有质量问题、快递丢失损坏的理赔电话和短信,请提高警惕,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操作,避免掉入诈骗陷阱。声称快递涉疫骗局不法分子以“快递被检出新冠阳性、无法送达”为借口,给市民提出“快递被销毁,但会赔付”的解决方案。之后,不法分子通过让市民扫描二维码或下载App填写快递赔付信息的方式,诱骗市民透露身份信息、银行账号、短信验证码等,骗取市民钱财。提醒:此类诈骗属于“网购退款”类。遇到这种情况,应拨打快递公司官方客服电话,联系工作人员核实情况,不能下载来源不明的软件、App等,切勿透露个人隐私信息。“代购”生活、防疫物资骗局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口罩、防护服等成为紧俏物资商品,不法分子通过扫描小区业主张贴在小区的二维码进入该小区业主微信群,随后将个人微信昵称和头像修改为附近商铺采购人员,冒用采购人员身份发布相关生活物资等售卖信息,并将自己的微信收款二维码发到群内。同时,为获得更大收益,还谎称必须团购多件才能发货,小区居民便将购买物资的钱款纷纷转入该二维码账户。作案人员收款后便退群失联。提醒:购买生活、防疫物资应尽量通过正规平台购买,切勿轻信个人的兜售行为。仔细甄别网络卖家留下的联系方式及相关信息,做到信息详实,核实准确。“招聘”抗疫相关工作人员骗局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大量抗疫工作人员,不少市民也想加入志愿者队伍,不法分子瞄准这一时机,以招聘志愿者或“建设方舱医院”为由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待市民主动联系后,向其收取报名费、体检费、培训费、核酸检测费等,待市民支付一系列费用后便拉黑失联。提醒:市民寻找招聘信息应选择正规可靠途径,不轻信来源不明的招聘信息,一上来就索要各种费用的招聘方更要小心。在未签订正式用工合同、未安排上岗的情况下,就提前收取各类费用的,大多是诈骗,请小心分辨。冒充“捐款”骗局不法分子通过网络等多种方式,冒用慈善机构、医疗机构名义,通过募集善款的形式骗取财物,或者在转发真实的募捐信息时将收款账号篡改为自己的收款账号诈骗善款。提醒:献爱心一定要认准正规官方捐赠渠道,避免通过来源不明的渠道献爱心,切勿将捐赠资金转入个人账户,避免钱财受损,维权困难。冒充“班主任”骗局不法分子通过群搜索功能混入班级家长群,随后伪装成班主任老师,以疫情防控为由,要求家长向指定账户汇缴有关费用实施诈骗。提醒:家长群应开启入群验证功能,核实群内人员身份,及时剔除身份存疑的问题人员。家长平时可与老师加强沟通,即便于孩子学习上的交流,也可及时确认收费等问题。机票火车票“退改签”骗局不法分子通过发送短信或者拨打电话,称“航班/列车因疫情防控被取消,办理退改签可获赔偿”,诱导市民登录短信中的钓鱼网址或通过语音提示进行操作,进一步套取市民的银行卡号、密码、手机验证码等,将余额转走。提醒:疫情防控期间,若您接到退改签电话或短信,一定要拨打航空公司官方电话或登录官方网站核实情况。切勿直接点击不明链接,泄露个人隐私信息。来源:人民网
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 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关于防范金融领域代理维权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 晋银保监发〔2022〕11号 近期,有不法机构和人员以牟利为目的,打着“专业维权”的幌子,诱导、教唆消费者以多种方式向金融机构施压,尤其是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使用格式雷同的模板频繁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金融机构,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影响社会民生和经济稳定。为遏制上述乱象,防范金融领域非法代理投诉风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现通告如下:认清“代理退保退息”手法及其危害01代理退保退息组织或个人以“专业维权”名义,利用微信朋友圈、网购平台、社交平台、短视频等互联网渠道招揽生意,宣称可代办全额退保、全额返息、征信修复等事宜,诱导消费者与其签订所谓的“代理维权服务协议”,委托其“代理维权”,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代理维权”过程中唆使消费者无视合同约定,捏造或歪曲事实,向银行保险监管部门、信访部门反复投诉、举报,并以缠诉闹访等手段向金融机构施压,以达到其收取高额代理手续费、截留套取资金、唆使消费者转购非法理财产品等目的。上述行为阻碍了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开展有效沟通,极易造成消费者征信受损,无法继续享受金融服务或导致消费者丧失保险保障,同时极易造成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树立科学金融消费理念02 金融产品的主要功能是提供资金融通便利或有偿风险保障,消费者应当加强金融知识学习,树立科学的金融消费理念,结合自身实际,理性消费。消费前充分了解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财富公司、交易场所、私募基金等主体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中涉及的资金成本、抵押、担保、保险责任、现金价值、除外责任、违约责任、退保等概念和重要信息,厘清权利义务关系,审慎授权或签署合同协议,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当消费者在接受各类自媒体渠道发布的信息时,应准确识别,谨慎决策,避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依法维权理性维权03消费者对于所谓的“代理退保退息”“代理投诉”切勿轻信和传播,要警惕参与“代理退保退息”可能将面临失去正常保险保障、征信受损、个人敏感信息泄露、资金被骗等风险隐患。如听信 “专业维权”机构或人员的虚假宣传,涉及编造理由、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等非法行为,构成欺诈,将面临较大法律风险。如果对所购买的金融产品或享受的金融服务有疑问,与相关金融机构产生纠纷,应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可以直接和金融机构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组织、仲裁机构以及金融监管部门等渠道反映诉求,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优质高效金融服务04金融机构应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依法合规经营,根据消费者的实际需求提供丰富多样的产品和服务。要加大对消费者金融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帮助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理念。要建立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畅通投诉渠道,高效处理投诉事项,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信息披露,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严厉打击非法“代理维权”行为05当前部分社会组织或个人借“代理退保退息”“代理投诉”之名,捏造事实,违背诚信,突破法律底线,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金融经营秩序,已涉嫌违法甚至犯罪。对此,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已将其纳入常态化扫黑除恶整治重点,将联合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并追究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