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添加含金(银)箔金(银)粉类的食品在市场上频频出现,部分商家把“食金”当成营销噱头。部分消费者出于猎奇和炫耀心理,把“食金”当成一种时髦和身价的象征。事实上,金不是人体必需元素,没有任何营养价值。如果食用量较大,会影响消化或者造成肠胃不适,严重的还会危害身体,甚至危及生命。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早在2001年,金箔就被原卫生部明令禁止加入食品中。2022年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关总署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国市监食生发〔2022〕18号),明确规定“食品生产者不得采购使用金银箔粉生产加工食品,食品销售者不得采购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餐食”。同时,各级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严禁银行机构信贷资金通过各种形式用于生产、采购、销售、进口含金银箔粉食品,严禁保险机构承保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相关风险或损失,对被保险人生产、销售、进口含金银箔粉食品产生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不予赔付。对此,吉林银保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自觉抵制“食金之风”,正确认识含金(银)箔粉食品的安全隐患以及“食金之风”对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念,共同建立戒奢尚俭的良好社会风气。
“杀猪盘”诈骗、“投资理财”诈骗……这些主要针对老年人群体的诈骗手段看似各不相同,套路却有迹可寻下面我们一起揭秘诈骗套路做个智慧老人~ 1“黄昏恋”骗局“黄昏恋”骗局其实就是“杀猪盘”骗局的一种,主要针对独身老人,通过网络发展成为网恋后,通过编造各种理由索要钱财,随后拉黑对方,完成诈骗。 2“投资理财”骗局“投资理财”骗局受害人以老年人居多,通过赠送小礼物等,吸引老年人目光,接着以开推介会,知识讲座等方式,虚构些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投资项目,编造虚假文件,利用老年人信息闭塞的特点骗取信任,随后以高利息、高回报、低风险为诱饵来使得老年人投资,甚至以拉人头投资可以享受提前返利等形式诱骗老年人加大投入或者拉人投资,进行非法集资,最后用老年人投资的钱进行部分返利后潜逃。 3“低价旅游“骗局“低价旅游“骗局,骗子往往利用老年人外出游玩的热情及节俭的生活习惯,以不合理的低价甚至免费组织旅游活动,吸引老年人参加组团,随后,在旅游过程中安排各种购物环节,将商品以远高于市场价格卖给老年人进行牟利。 ❖老年人的诈骗手法还有很多很多究其原因是老年人随着年岁的不断增长防范意识较为薄弱那么老年人应当如何防骗? 来源:太原公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少群众通过自身努力逐渐积累了一些财富有些人为了更加快速获取可观收益会寄希望于博彩等“技术型”的投资妄图通过简便快捷的操作迅速积攒更多财富 而一些不法分子正是瞄准了这部分人想要一夜暴富的心理,以“投资”获取高额利润为幌子大肆实施诈骗,导致被骗群众损失惨重。真实案例:5月19日,家住太原市万柏林区的董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推荐股票投资的,董女士刚开始并没有太在意,可是在对方不断地软磨硬泡下,她最终还是加上了对方的微信。随后,董女士就被拉进一个叫“A股分析论堂”的企业微信群,群里有老师不定时的讲一些股票知识,还有老师会开直播。几天时间里,董女士也上了几次课,感觉收获颇丰,对群里的老师开始盲目崇拜了起来。直到最近一次直播,老师向大家推荐了一个“明富”APP,称在上面投资有高达4倍的收益,董女士赶忙下载并按照老师的指引买入一支股票。果不其然这支股票一路高涨,董女士连续几天不断地买入,总计投入100余万元,看着账户余额越来越多,董女士心里也是笑开了花。可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个APP突然打不开了,而企业微信群也被封了,这让董女士感觉不对劲,赶忙报警。虚假投资理财类诈骗就是诈骗分子利用互联网仿冒或搭建虚假投资平台,通过不切实际的虚假宣传,引诱投资者进入网络虚假平台进行“投资”的一种诈骗手法。除了上述案例中的虚假股票,还有比特币、区块链、虚假彩票、打新股等花样百出的投资方式。我们对这些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尽管类型众多,但核心诈骗手法依然是那四步:1. 引流,四处推广。犯罪分子通过QQ、微信、soul等社交软件加受害人好友,或者在公众号、微博、抖音、知乎等网络平台发帖、投广告,称有投资门路吸引受害人关注。随后拉人进群,组织“水军”在群里扮演投资者,晒出收益情况误导受害人。2. 洗脑,步步诱导。犯罪分子在群聊中通过直播教程、导师指导等方法对受害人进行洗脑,通过高收益投资项目、稳赚不赔等幌子让受害人产生兴趣,向受害人发送链接或二维码下载虚假投资平台APP,等受害人成功上钩下载APP后,再通过“导师诱导”进行投资。3. 甜头,加大额度。犯罪分子通常会以小额返利让受害人初尝甜头,以为投资真能获利,然后骗子再不断诱导受害人加大投资额度。4. 收割,尽数骗走。等受害人“投资”到一定数额,看着投资账户上有不少钱却无法提现,骗子就以“登录异常”、“服务器维护”、“银行账户冻结”等各种理由解释为何提现失败,紧接着会利用受害人急切提现、盲从的心理,再收取所谓的“保证金”、“解冻金”、“刷银行流水”等再次诱导受害人转钱,直至将受害人榨干。 民警提醒:1. 投资时对超高收益的投资要小心,选择正规投资理财途径,不要被暂时的高利息迷惑双眼,切勿相信“内幕消息”和只挣不赔的“买卖”。2. 不登陆来历不明的网址,不点击手机短信和邮件中未知链接,不随意下载未知APP。3. 个人的支付账号、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银行卡号等私人信息不能轻易泄露。投资如遭受非法损失请立刻报警,不要因为犯罪分子的花言巧语而越陷越深,遭受更大的损失。来源:太原市反诈骗中心
很多人都不怕骗子找上自己,就怕骗子找上身边人,特别是自家老人。我们不得不承认骗子的“洗脑”功力,有一种绝望是,你反复劝说,但依旧阻止不了老人相信骗子。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先来探讨一下:为什么老人会这么“不听劝”?一、老人为什么“不听劝”?1.玻璃心。大多数人天生就对外界的劝说行为抱有反感,因为几乎人人都有一颗“玻璃心”。加上被骗的人本身就处于一种微妙的心理状态,这让他们的“自尊”一碰就碎。当你尝试告诉老人他被骗了时,必然需要询问他们具体的细节。比如:他们都对你说了什么?做了什么?你把银行卡给他们了吗?他们向你要了多少钱?面对这些问题,老人第一反应就是你是不是怀疑我被骗了?是不是觉得我很愚蠢?即使他反驳不了你的说法,但内心仍旧在抵触这种对自我的贬低。就算他已经开始怀疑骗子,心理防御机制会让他咬死也不承认自己被骗了。2.维护形象。很多人小时候都听长辈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吃的盐比你吃的饭还多,听我的准没错。”这是对自身丰富阅历的肯定,等上了年纪,他们依旧会认为自己拥有正确的判断和认知。老人并非骗子说啥就信啥,而是在经过了认真思考和再三衡量之后,才选择了相信骗子。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他们在后续察觉到了不合理的苗头,也不会声张,甚至会主动帮骗子进行合理化解释。这种行为同时也是在为自己的选择辩护,只有这样,才能维持自身精明的形象。3.沉默成本。有些人对“沉没成本”这个词可能有点陌生,它是指那些已经付出且不能收回的成本,包含时间、金钱、精力等。当老人发现自己被骗时,往往已经投入了一些资金,这时,如果他们听劝收手,前期的投入就彻底“打水漂”了。由于不甘心又不愿放弃,很多人便会倾向于继续付出,最终损失更多。4.思维僵化。灵活的思维本就少有,没有多少人能做到在不同情境下去分析事件之间的因果。更别提早已被时代抛弃,认知在最近几十年几乎没有更新的老人。都知道,骗子对待老人,比亲生子女还亲,而思维退化的老人非常容易进入“刻舟求剑”的误区。最终出现“他对我好,所以他介绍的保健品/推荐的投资也很好”的情况。5.骗子离间。还有些时候,老人与家人之间的隔阂源自于骗子不断的挑拨,比如“儿女之所以不让你买我们的保健品,是想等你死了分钱”、“他们不想你好,就断绝关系、拉黑他们”......恶劣程度令人发指。分析完了以上原因,接下来就是如何将老人从骗子手中拯救出来的问题。二、如何拯救老人?1.围魏救赵。很多老人被骗子吸引的原因是平时无聊没事做,所以要学会转移老人的注意力。比方说带老人去跳广场舞,有了爱好就没时间被骗了。也可以带老人出去旅旅游,在放松的环境下人的理性更容易回归。2.旁敲侧击。骗子们很喜欢讲故事,我们也能讲。没有什么比现实的例子更能触动人,你可以多讲一些身边朋友、同事、其他老人被骗的惨烈故事,细节越真实越好,侧面提醒自家老人。3.借力打力。虽然你的话老人不爱听,但权威和专家的表达对他们可好使了。当你看到了权威媒体对骗局的分析讲解,直接甩到家族群里。要是他们想投资理财了,就找这个领域专家的观点,来说给他们听。4.釜底抽薪。在保证老人的日常消费的同时,切断老人的经济来源。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老人手上没钱,被骗的可能性自然大大降低,骗子看老人身上没有“油水”可捞,慢慢也就放弃这个目标了。5.借花献佛。如果老人用微信,就让他们关注【终结诈骗服务平台】的公众号和太原市反诈骗中心公众号。骗子们用歪理邪说“洗脑”,我们就要用专业知识以正视听。说了许多,但最关键还是多陪伴家中的老人,并且鼓励他们多社交,多渠道地接触社会,不要让他们被时代抛弃,这样很多骗局就会被他们一眼识破!来源:太原市反诈骗中心
2015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利。今天,让我们一起来学习金融消费者的八项基本权利吧。一、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采取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二、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三、保障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的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四、保障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金融机构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五、保障金融消费者依法求偿权 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六、保障金融消费者受教育权 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七、保障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 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因金融消费者性别、年龄、种族、民族和国籍等不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八、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