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 2022年4月份,王女士投诉称其曾于2019年在某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办理贷款业务,因近期发现其征信报告上显示有一笔该消费金融公司借据存在逾期记录,对此表示不认可。王女士提供了银行流水认为其预留银行卡余额充足,消费金融公司在其贷款还款日未及时扣款导致逾期,要求修改征信逾期记录。核实处理过程 消费金融公司接到投诉后,立即对客户所述情况展开核实。经核查如下:1、王女士在该消费金融公司办理贷款业务时,自愿签署了贷款合同、征信查询授权书等有关材料,但是,王女士在使用贷款过程中,每月并未按约正常还款。2、对于王女士所述其预留银行卡余额充足,消费金融公司在贷款还款日未及时扣款的问题,经核实,王女士所提供银行流水存在明显修改痕迹。故,消费金融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依约依规上报其征信逾期记录,同时以短信的形式将逾期情况及征信报送情况发送至王女士的预留电话号码。核实后处理结果 消费金融公司经充分调查核实后,告知王女士处理结果,并对有关政策进行了解释。因王女士未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按期履约还款产生逾期记录,消费金融公司如实报送逾期记录,符合流程,无法满足其修改征信逾期记录的诉求,对于王女士所提供银行流水存在修改痕迹的行为,消费金融公司也对王女士进行了提示,引导其要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王女士表示知悉。案例启示 1. 金融机构向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上报个人信用报告数据时,应确保个人征信记录客观真实及完整全面。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须严格贯彻落实征信管理相关工作要求,对信用信息的采集、使用、报送等做到审慎规范。2.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征信报告已然成为金融消费者的“第二张身份证”,良好的信用记录是享受普惠金融服务的前提。金融消费者应当加强对个人信用的重视程度,合理合规参与贷款活动,办理贷款前,应看清协议条款、个人征信查询授权等涉及自身利益的部分,树立“收益自享、风险自担”的理念。3. 诚实守信是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的自觉行为规范,金融机构有义务倡导金融消费者理性维权,进而推进良好的金融环境。
当前,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案件频发,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9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高度警惕此类诈骗,谨防财产损失。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通常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实施:步骤一:以“保本高息”虚假宣传吸引消费者。不法分子假借债券投资、股票投资、贵金属投资、期货投资、P2P投资、外币投资等概念,推出所谓“投资理财神器”,在网络平台发布消息宣称“稳赚不赔”,以高返利、按月返利、保持现金流等噱头吸引消费者关注。步骤二:以“专家内幕”虚假消息诱导投资。不法分子通过社交软件添加消费者好友,将其拉入“投资”群聊,然后冒充投资导师、理财专家,以“投资暴富案例”“直播课”骗取消费者信任,或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消费者确定婚恋关系,再以有“内部消息”“会员渠道”“特殊资源”等诱骗消费者参与投资。步骤三:以“投资返利”虚假平台转移资金。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或仿冒投资平台,向消费者发送虚假链接,引导消费者下载APP进行投资,并以小额投资返利作为诱饵,不断引导消费者加大资金投入。不法分子随后迅速转移资金,甚至利用消费者急于提现的心理,以“登录异常”“服务器维护”“银行账户冻结”等名义,收取所谓“保证金”“解冻金”等,进一步扩大消费者资金损失。此类诈骗造成的损失金额巨大,受骗人群众多。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示:一、不存在“保本高息”理财产品根据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消费者应认清银行理财、基金、信托、期货等均不是存款,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保本高息”“专家保证”等均是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的常见套路,应提高警惕。二、不轻信来路不明“小道消息”消费者进行投资理财时应首选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并颁发许可证的金融机构,不轻信通过网络论坛、微信群、QQ群等传播的“小道消息”以及无合法资质的机构或人员。如对金融业务存在疑问,可通过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官方网站、热线等咨询核实。三、不贪图“一时便宜”因小失大消费者要树立科学理性的投资理财观念,切忌侥幸心理、赌博心态。对陌生来电、邮件推销等非正规网络途径诱导投资行为保持警惕,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或扫描二维码,不轻易授权非官方APP使用协议;拒绝与陌生人共享实时位置、分享含有身份信息的照片,避免因信息泄露造成经济损失。总之,消费者应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信息甄别能力,避免因个人信息泄露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如不慎被骗或遇到可疑情形,应及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银行账号等关键信息,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代理退保”“以房养老”“投资理财”等方式“套路”诈骗消费者,尤其令老年人“防不胜防”,严重侵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3年第1期风险提示,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三类养老诈骗陷阱。案例一:“代理退保”陷阱不法分子非法获取保单信息后,通过诋毁保险产品、承诺更高收益等手段,鼓动老年人退保并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待老年人陷入圈套后,不法分子不仅收取高额“代理维权”手续费,甚至侵占老年人的退保资金。案例二:“以房养老”陷阱不法分子打着“以房养老”旗号,诱骗老年人抵押房产购买所谓“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实际上是以老年人房产办理抵押借款,获取资金后被不法分子挪作他用甚至挥霍。一旦资金链断裂,老年人不仅无法收回本金、获得收益,还将面临房产被强制拍卖的风险。案例三:“投资理财”陷阱不法分子打着“国家扶持”“政策补贴”旗号,通过虚构投资理财项目或夸大投资收益,以“低风险、高回报”为噱头进行诈骗。不法分子首先鼓动老年人“小额投资”,然后按时“高额返利”,进而诱使老年人追加投资金额,一旦收到大额资金便卷款跑路。针对以上骗取老年人养老钱的三类陷阱,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示老年消费者:一、不信“偏门”不贪“小利”,提高警惕防诈骗。一方面不信“偏门”,办理各类金融业务一定要通过正规机构和渠道;不贪“小利”,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的道理。另一方面多了解金融常识,从正规渠道了解金融产品和办理流程,提高防范风险能力。二、老年人不要被“保本高息”“保证收益”等说辞迷惑。正规的“以房养老”是国家施行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具体来说,就是拥有房屋完全合法产权的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保险公司)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不法分子宣称的“以房养老”只是假借国家政策之名行诈骗钱财之实,老年人要从正规途径了解以房养老政策,千万不要被“保本高息”“保证收益”等说辞迷惑,避免落入陷阱。三、投资理财要选择正规机构和渠道。老年人要增强理性投资理财观念,谨记“投资有风险”,警惕各类标榜“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理财项目,切勿受“高收益”诱惑冲动投资。投资理财要选择正规机构和渠道,并对投资项目多方查证,谨慎对待。
新市民主要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新退伍军人和随迁老人等。新市民人口数量庞大,广泛流转于各个城市之间,为城市的建设贡献出不可磨灭的力量。近年来,随着政府和社会关注度的不断提高,新市民群体能够享受到的金融服务更加便利也愈加丰富,而与之相对应的,是潜藏在这些服务背后的风险也在不断浮现。对此,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温馨提示: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远离黑产中介。正规金融机构持有国家许可的相关牌照和经营资质,受监管部门监督,业务办理、售后服务都有合规性要求,产生风险的可能性相对较小,与之对应的,黑产中介难以约束,千方百计只为获利,往往是事前光鲜事后不见,对消费者个人的资金和信息安全会构成巨大威胁。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防范电信诈骗。在当前时代背景下,人们对互联网依赖性不断增强,在享受网络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个人信息也处在一个相对容易泄露的环境当中。作为消费者应当做到公用网络尽量不用,陌生链接尽量不点,个人信息轻易不提供、私人生活尽量不分享、广告文案夸张概不相信。选择正规渠道维权,明辨代理维权。当前流动于市面上的“代理维权”依旧猖獗,他们大肆收集客户信息,谋取不正当收益,以“维权”之名行扰乱市场秩序之事,既对个人金融安全构成隐患,更对健康金融环境产生冲击。监管部门和正规金融机构都有官方维权渠道,作为消费者应当秉持这样一种理念:责任划分心中明了,出现纠纷机构协调,处理不了监管撑腰,切勿投身“代理”怀抱。
伴随着新冠疫情政策的调整和国家对于恢复和扩大消费市场一系列激励政策的扶持,2023年国内消费市场有望得到进一步回暖,为更好地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开年伊始,包括银行在内的各大金融机构就在不断布局和抢占个人消费贷款市场,通过创新营销手段、丰富产品选择、压降信贷利率等方式提振居民消费意愿。得益于近年来监管部门强监管的要求,个人消费贷款市场整体正在朝着合规经营、风险可控的走向发展,但与此同时,市场上始终存在着诸多打着提供金融服务的旗号,实则实施电信诈骗的非法金融机构或个人,以收取各种名义的费用骗取客户钱财,不但对客户个人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同时也对金融市场环境的和谐稳定产生不利影响。对于目前仍存在的乱收费现象,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现对客户做出如下风险提示: 一、警惕隐形收费、防范捆绑消费1.正规持牌的金融机构贷款前不会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任何以手续费、保证金、咨询费、押金等名义要求在贷前先预缴费用的,均为非法金融服务。2.对于通过中介平台申请贷款的,在贷款前要首先核实平台资质,如因平台方提供权益服务而产生额外消费的,应仔细核实权益服务内容、使用前是否有明确提示、是否手动选择以及是否实际使用权益服务,权益服务通常与借贷合同无直接关联,如平台所提供的权益服务未充分告知,应当暂停使用。 二、首选正规机构、谨防非法代理1.正规APP通常情况下会在应用市场上架,对于无从查证或下载通道仅为二维码或网页链接的,应暂停使用。正规的消费金融机构都持有相关金融许可证,并受相关部门监督,客户应在贷款前核实机构信息,如通过机构所在的工商门户网站查询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信息不符或刻意隐瞒的基本可以认定为非法金融平台。2.在使用消费贷款的过程如有疑问或诉求,应当首先尝试与机构主体进行沟通,目前正规的金融机构官网均会展示服务电话及问题反馈渠道,监管机构也有相应的官方反馈渠道。但即便如此,当前网络平台上依旧充斥着各种各样的非法代理平台,这些平台常常以“征信修复”“代理维权”“债务调解”等名义引诱目标客户上钩,向客户展示所谓“完美的解决方案”并以此来骗取高额的手续费或代理费用,再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无理投诉等手段向金融机构施压,这样的处理方式不仅对正常的金融环境造成严重危害,阻碍金融机构与客户的正常沟通,而且在实际处理过程,非但不能妥善处理客户问题反而会导致客户个人信息的泄露和个人财产的损失。 晋商消费金融公司